各位老师: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师德考核办法》(海大党字〔2021〕93号)(以下简称《师德考核办法》)、《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海大人字〔2023〕41号)(以下简称《年度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和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预聘期内的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按派遣方式管理的在职人员、在站全职科研博士后、全职在校工作的外籍(境外)教师。中层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二、考核内容
1.师德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主要考察教职工在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具体按照《师德考核办法》执行。
2.年度考核以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以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承担的其他重要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在年度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分类评价原则,根据教职工岗位性质和职责不同,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工勤技能等不同岗位人员的考核要素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具体按照《年度考核办法》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总结
教师、干部、个人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认真阅读《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及年度考核的通知》、《中国海洋大学师德考核办法》(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附件2)。教师及科级以下干部本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7)并打印签字;科级干部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并打印签字。
年度考核登记表需正反面打印。
(二)述职测评
各系与学院机关需在2024年12月27日前分别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述职测评,确定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并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师德考核办法》、《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提出推优意见,将“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至学院。
请各系将本系教职工电子版的《中国海洋大学师德考核优秀推荐表》(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7),纸质版《中国海洋大学师德考核优秀推荐表》(附件4)收齐,于2024年12月27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dunanyue@ouc.edu.cn,纸质版提交至文新团委309,杜楠玥老师处。
《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7)经系主任签署考评意见、师德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建议档次,经学校反馈考核结果后,由教师本人在年度考核表上签字确认。请各系于2025年2月27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文新团委309,杜楠玥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杜楠玥老师联系(电话:66787573)。
特此通知。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12月22日
附件1-2 学校、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及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及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