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引导学生不断创新、追求卓越,实现高水平发展,在现有学生学业荣誉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 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荣誉学士学位 授予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学院现启动2022届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为在中国海洋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学生。
2.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1)主修专业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 5%,且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习成绩达 85 分及以上。
(2)主修专业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 20%,且以第一作者、以中国海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正式发表 1 篇及以上 高水平论文,或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国家级 最高等次奖(第一位次),或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经专家认定的其他突出成绩。
(3)获得行远书院结业证书,且主修专业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 20%。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请在5月17日17:00前,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提交附件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
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视为放弃。
2.资格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
3.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结合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和申请人情况,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推荐获得荣誉学士学位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学生总数的 5%。
4.公示:学院将初步确定的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反应。
联系人:郭子悦,联系电话:0532-66787053,电子邮箱wxybenkejiaoxue@126.com。
5.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办法,并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2022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资格认定表(科技学术竞赛).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资格认定表(高水平论文).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