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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杜楠玥发布时间:2026-01-23浏览次数:10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

(二)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7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分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4/7。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可包含申请人所报考导师。专家名单须在实施考核前报学校备案。

二、招生专业和培养模式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二)培养模式

从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采取“2+4”培养模式(2年以硕士生方式培养,4年以博士生方式培养)。

三、申请基本条件

学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硕博连读: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三)按照硕士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成绩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学位课的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专业基础扎实。

(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

(五)具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潜力与创新意识,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六)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七)硕士在读期间完成代表性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对于代表性学术论文由接收导师出具学术评价意见,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论文及学术评价意见进行审核。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申请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由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书。

3.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专家推荐书、个人陈述书模板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网址:https://yz.ouc.edu.cn/31624/list.htm)。

(二)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学院将申请人材料转至报考导师,由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三)专家组考核。专家组充分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议,予以赋分,并对所有申请人的赋分进行排序。若申请人的材料赋分平均值低于60分,则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与赋分排序情况进行审定,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五)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审核结果。

五、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主要方式和内容

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综合面试重在综合评价申请人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和心理健康等情况。

综合面试包括:①中国语言文学基础知识与理论考核;②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综合面试采取随机抽题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查申请人的中国语言文学基础知识系统和理论素质,了解申请人知识结构、文学基础、理论水平、分析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重在测试申请人所具有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检验申请人是否具备良好地阅读外国语科研文献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素质。

2.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综合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说明:(1)以上“资格审核”“专家组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审定”“综合考核”等环节均与“申请-考核”制考生一同进行。(2)硕博连读申请人与“申请-考核”制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应年度招生计划名额的3倍。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导师与申请人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同时向申请人所在学院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申请人现实表现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加盖印章。

七、成绩计算与使用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根据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公布申请人面试各项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硕博连读申请人与“申请-考核”制考生一并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综合考核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当年不得申请硕士毕业及硕士学位,经国家录取审核通过后,当年秋季学期入学后转为博士生培养。

九、工作制度

(一)选拔工作问责制度。学院为本单位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选拔工作实施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或相关参与选拔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检查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工作开展实施情况。

(三)信息公开制度。学院严格按照选拔工作流程与规定,规范、准确、及时地公开有关选拔与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四)复议制度。申请人如对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认为有必要,学校将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五)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当年博士生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博士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十、其他

本细则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