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知

创建者:杜楠玥发布时间:2023-08-09浏览次数:10

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知

各班级

依据《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海大学字〔2022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认定结果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一、认定范围

2023-2024学年全体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班级工作流程

1、班级同学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提交申请,2022-2020级老生严格依据附件1《网上申请流程及填写说明》于8141200前在学工系统提交线上申请;2023级新生申请时间另行通知。并按照班级要求提交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用作班级评议依据。

2、班级评议小组依据申请同学提交的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综合考虑家庭收入、支出、债务生源地总体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进行评议。

3、班级评议会议召开前,就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班级评议会议召开后,评议结果需在班级内公示3天。

4、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工系统申报情况及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随后再次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间,各班抽取不少于班级人数5%的同学进行“班级同学意见调查”填写附件4:《班级同学意见调查表》。

三、注意事项

1、为方便工作交流,请各班委派一名班委加入如下工作群,主要负责补充通知传达、联系同学修改学工在线申请信息、传达申请同学疑惑等。

2、每年夏秋学期开学初均开展新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请各班及时提醒去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是否申请,并面向班级同学广泛通知。

3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充分考虑到不同学生群体,且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

4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切实维护学生尊严,保障资助信息安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得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1)特殊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无法提供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学习生活费用的学生。

2)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在读期间需要的学费和住宿费,但无法提供基本学习生活费用的学生。

3)一般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在读期间需要的学费、住宿费和部分基本学习生活费等费用,但不足以满足基本学习生活所需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作为重点认定对象: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 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致使家庭财产损失严重者;

4)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患重病,治疗费用高;

5)家中劳动力少,经济负担沉重者;

6)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或残疾人家庭子女;

7)其他原因导致无力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恶意提供虚假信息者;

2)不按要求如实填报家庭经济状况或拒绝核查者;

3)消费金额、结构不合理或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不当行为者。

四、提交材料

老生

  1. 申请同学于8141200前依据附件1在学工系统提交线上申请;

  2. 各班级于8171200提交附件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签名使用电子签)至邮箱wangxiaodan@ouc.edu.cn,务必保证汇总表信息与班级公示意见一致。

  3. 各班级于8221700前工作时间提交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完成学生签字、家长签字、辅导员签字)、附件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汇总表》至文新楼309室。

新生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小丹   联系电话:0532-66787107

邮  箱:wangxiaodan@ouc.edu.cn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委

202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