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院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李蓓发布时间:2023-06-02浏览次数:16

全院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一流大学建设进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担当作为,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七一前夕评选表彰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现就做好学院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

(一)推荐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应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本条件是:

1.正式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等重要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4.宗旨观念强,心系师生、热情服务,带头联系和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群众口碑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5.教职工党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融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全过程,在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科学研究、贡献社会、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全面发展,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实践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优秀”等次。

7.拟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须在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述职评议考核中综合评价等次为“好”。

(二)推荐名额及程序

1. 各支部根据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名单(附件2),评选推荐1-2名教工党员、2-3名学生党员作为候选人;

2. 学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院级优秀党员人选若干,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同时推选出参加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人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推荐评选条件

1.基层党支部书记,基本条件是:

1)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作用,实绩突出;(2)组织党支部扎实推进“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落实“七个有力”,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3)组织党支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将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相结合,党支部品牌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4)处事公道,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品行端正,群众口碑好;(5)一般应在党支部书记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截至20236月30日)。

2.专职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是:

1)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职尽责;(2)善于把握工作规律,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4)密切联系群众,在师生员工中威信较高;(5)一般应在学校党委部门或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等从事党务工作连续3年以上(截至20236月30日)。

(二)推荐名额及程序

1. 各支部根据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名单(附件3),从中推荐1名党务工作者作为候选人;

2. 学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推荐1名党务工作者参选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

(一)推荐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应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基本条件是: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出色完成本单位事业发展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3.教职工党支部应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的作用;学生党支部应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5.党支部近3年未有违纪违法受查处对象,无重大责任事故。党支部一般应成立1年以上(截至20236月30日)。

(二)推荐名额及程序

1. 各支部根据候选支部名单(附件4),推选2个党支部作为候选。

2. 学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院级先进党支部,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同时推选出参加校级先进党支部评选的党支部。

四、材料报送

各党支部请于202366日(周二17:00前将党支部2022年度“七一”表彰推荐名单(附件1)电子版反馈至邮箱lixiaobei@ouc.edu.cn。

联系人:李蓓,电话:66787107


附件1:xx党支部2022年度“七一”表彰推荐名单.docx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名单.docx

附件3: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名单.docx

附件4:先进党支部候选名单.docx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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