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等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士兵计划 | 备注 |
050101 | 文艺学 | 5 |
| 中国语言文学按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并以一级学科进行复试;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若某二级学科招生计划已满,在征询考生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总成绩依次调整至招生人数存在缺额的其他二级学科。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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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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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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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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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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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00 | 中国史 | 1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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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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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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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100 | 文物与博物馆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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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于2023年3月22日12:00之前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如需补充材料,学院工作人员会与考生联系,请按要求及时补充。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构成。
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主要有题库随机抽题作答、针对专家提问作答两种测试项目,笔试内容将在面试中予以考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以上(含60分)。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采用问答形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以上(含60分)。复试考核的外语语种原则上与考生初试考试科目语种保持一致。
3.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录取原则
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1.中国语言文学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复试,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若考生复试合格但未被所报考的二级学科专业录取,在遵循其意愿的前提下,可调整至招生人数存在缺额的其他二级学科。
2.中国史、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均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依次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侧重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仔细核算,并按照学科专业,及时在学院网站(http://clajc.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为3天。
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反映或申诉(联系人:桑松杨,邮箱:ssy@ouc.edu.cn,电话:0532-6678720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八、本方案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邮箱:ssy@ouc.edu.cn,电话0532-66787202,联系人:桑老师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