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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杜楠玥发布时间:2022-07-27浏览次数:3076

各班级: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2-2023学年全体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工作依据

此次认定工作,依据《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海大学字〔2022〕30号)文件精神开展,认定结果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注意事项:

1.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已取消,改为学生提交包含诚信承诺的认定表(需家长签字)。认定过程中,中央下发8类重点保障人群无需再提供证明,其他困难学生如已有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已有材料(如证件照片、复印件等),但原则上不需要学生就认定工作新开、增开任何证明。。

2. 8类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内的学生,如有想要放弃认定的,需提交放弃认定说明。名单内涉及的学生将单独通知各班,2022级新生名单将于2022年夏季学期另行发送。请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注意保密使用,不得上网或发群。各班级评选时注意不要遗漏延期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请各班级在保障学生个人隐私前提下,在老生认定过程中开展“班级同学意见调查” (见附件2)或通过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意见,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四、工作要求

1. 提交时间:

非2022级学生:8月16日17:00前;

2022级新生:9月16日17:00前。

2. 提交材料:

①“学工在线”系统需完成审核提交;②附件1《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老生和新生的分开两个时间节点提交;③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书面版,新生及新入库的老生一式一份(手写、打印或系统下载版均可),再次入库的家庭经济状况无变化的老生无需提交。

所有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unanyue@ouc.edu.cn, 纸质版材料送至文新楼309。

3.相关要求:

(1)本科生各班级需成立包含班主任、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班级总人数的10%)在内的评议认定小组,并将评议小组名单在班内公示。

研究生有意向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者,请于8月6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填写收集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UZQTVBGb1Npd29L。

(1)本通知务必确保覆盖班内全体学生。

(2)班级认定结果需在班内公示不少于2天。

联系人:杜楠玥 王小丹

联系电话:18678676167

邮箱:dunanyue@ouc.edu.cn

附件1-3.zip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