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海洋大学 “海之子•行远”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通知(学院初选)

创建者:杨翌发布时间:2021-06-04浏览次数:542



按照学校《关于设立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行远”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决定》(近期发文)要求,为促进学校一流人才培养,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力量与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立志高远、脚踏实地、奋发成才、矢志报国,我校设立首届“海之子行远”优秀毕业生奖学金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人数和奖励标准

(一)评选范围:我校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必须按照【2020年第63号】《关于采集2021届预计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及说明》要求成功报送生源。

(二)评选人数:全校每年奖励10人,每个学部、学院(中心)推荐1名候选人学部、学院(中心)推荐候选人须经校级答辩后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三)奖励标准: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评选条件

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的评审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评选条件之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本奖学金:

(一)品学兼优、志存高远,评选当年获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

(二)奋发图强、成绩优异,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已签约就业或被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录取继续攻读研究生。

(三)信念坚定、立志报国,志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已被中西部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录用。附:“基层单位”包括广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

三、评选程序

学院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6月6日(周17:00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电子版《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行远”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曾获荣誉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yangyi9708@126.com

(二)发送邮件后,请扫描文件末二维码进群。学院将于6月7日(周一)13:30在文新楼322室举行奖学金初选答辩,答辩事项会在群中通知,参选人需持纸质版申请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份)前往参加答辩;

    (三)6月8日(周二)之前各学部、学院(中心)初审并确定1名拟推荐学生人选,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部、学院(中心)拟推荐学生人选进行综合审查,初步确定拟推荐学生候选人名单;

(四)6月11日(周五)之前“管委会”办公室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拟推荐学生候选人统一进行答辩。答辩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管委会”审核确定;

(五)6月17日(周四),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并发放奖金学生务必亲自到场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毕业离校前如出现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获奖毕业生,各学部、学院(中心)须及时将情况反馈“管委会”办公室,收回其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杨翌  联系电话:66787107

  

附件1: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行远”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人社部〔2006〕61号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doc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委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