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李鹏飞发布时间:2019-10-31浏览次数:722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组织在校研究生开展第届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第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第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以及第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双瑞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名额分配为东升研究生奖学金1人、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1人、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1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中国银行于20126月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每人5000元,学院共有1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1. 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 学习成绩优异;

3.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除获得卓越奖学金外,已经用于获得其它所有奖学金的学术成果在此奖学金中不能重复使用)。

二、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青岛银行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研究生)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每人5000元,学院共有1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研究生)

1. 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 学习成绩优异;

3.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除获得卓越奖学金外,已经用于获得其它所有奖学金的学术成果在此奖学金中不能重复使用)。

三、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过程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秀研究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王东升先生的捐赠。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每人2500元,学院共有1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4.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各学院(中心)成立由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学科(学位点)负责人、本单位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等为成员的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工作小组,开展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分别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 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 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五、材料提交

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分别向学院提交《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注: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lipengfei@ouc.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两面打印,请送到学院团委办公室(文新楼309室),以上材料截止日期为114上午10:00。暂定公开答辩时间为116日下午1400,地点待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委。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0532-66787107

  联系邮箱:lipengfei@ouc.edu.cn

  联系地址:学院团委办公室(文新楼309室)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团委

20191031

      附件1. “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pdf

 附件2. “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pdf

 附件3. “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pdf

 2019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