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许春颖发布时间:2019-09-11浏览次数:194

各班级:

为做好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让学生度过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假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要依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安全教育指导方案》、《学生安全教育手册》、《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月历》,扎实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积极采用网络、多媒体技术,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大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避险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假期留校学生要注意日常安全防范。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相识的人到宿舍办事要提高警惕。

三、注意饮食卫生。勤洗手,特别是饭前便后要用肥皂和流水洗手,保持个人卫生;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饮(食)品,不采摘和食用野果、野蘑菇;留校学生不到校外无卫生保障的地方就餐,最好去学校食堂就餐。

四、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要轻信上门推销或以交押金为前提的勤工助学推介活动。要增强对网络风险的防范意识,警惕和远离电信网络诈骗和不良网贷。外出打工要通过有关部门签订合法劳务合同,以免上当受骗,女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

五、高度注意游泳安全。不到非公开开放的浴场游泳,假期留青的学生只能在海水浴场开放的时间游泳,要特别注意第一海水浴场有海沟、石老人海水浴场有暗流的情况。学生游泳时必须两人以上结伴,要注意安全,量力而行,不得冒险远游,不得超越规定界限。

六、假期间如果宿舍无人居住,离开宿舍前务必对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不能存放在宿舍内。

七、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认真配合班级负责人做好离校返校统计。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向学院请假,并告知具体返校时间。组织集体外出须由教师带队,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学院批准,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备案。

八、提高警惕,不为利益所惑。从事订购往返车票等相关活动时,一定要保持理性,认真核对相关单位与人员、证件信息,不要为利益所惑,谨防上当受骗。

九、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向乘警、乘务员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不得到各种缺乏安全保障措施的场所活动,不得在水库、大江大河、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等危险水域戏水、游泳,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旅游要选择安全路线、不走野路;出行时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营运资格和超载的车辆;尽量做到结伴而行,相互关照,不要将物品交给不认识的人看管、携带,在与不相识的人员交往中,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十、参加社会调查和志愿服务活动,要时刻注意人身安全;学生会组织未经审批不得自行组织集体活动;研究生到外地参加科研活动或学术会议要向导师报告并经导师同意,同时要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保证人身财务安全。遇到突发事件,保持沉着冷静,并及时与学校联系。研究生学术科研活动结束后,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报告情况。

十一、遵纪守法,坚定立场,明辨是非,自觉抵制、预防危害国家社会安全的暴力犯罪事件,警惕邪教、宗教组织的不良渗透行为,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假期期间班级负责人应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保持通信畅通学生在假期期间遇到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学院联系,或直接拨打学校报警求助电话:0532-820321100532-6678211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

20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