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学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通知

创建者:张逸如发布时间:2018-09-16浏览次数:2113

各团支部: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和《中共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要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


2016级、2017级本科生各团支部,不超过3/支部。

其余年级各团支部原则上不发展积极分子。

二、申请条件

1.思想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班级、团支部中有较高群众威信,无违纪违规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良,本科生学习成绩要在班级前40%

3.曾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者优先;

4.在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或为学校、学院及班级做出贡献者优先。

三、工作流程

1.团支部推荐。各团支部需在本科生党支部的指导下,根据分配名额,通过答辩投票等途径,推荐优秀团员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党支部征求意见。入党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到团支部征求意见,形成《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汇总表》。获得的“同意”票数原则上不少于出席会议人数的80%的,党支部才可以讨论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公示填表。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各支部在本支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补充到《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4.参加党课学习。本次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原则上要参加本学期党课学习,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学员报名表》,由各党支部汇总后于920日(周日)晚10点前发至本科生党支部联系邮箱:527161928@qq.com。

  

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学员报名表.xlsx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团委

20189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