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遴选办法和实施细则

创建者:张逸如发布时间:2017-09-08浏览次数:1060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海大研字〔201635号),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178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遴选办法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党政领导、系主任、专家教授、班主任、研究生秘书、辅导员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名单详见附件。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推免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推荐类别、推荐条件、成绩测算、推荐程序的规定,对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择优推荐,如遇特殊情况,可在学校下达本单位普通推免生推荐名额范围内对各专业推荐人数作适当调整。

二、推荐类别与推荐条件

推免工作严格按照《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成绩测算

(一)成绩测算工作安排

1、成立由毕业班班主任任组长,主要班委、多名无利害关系的同学为成员的成绩计算小组,负责做好本班同学成绩测算排名及公示等工作,并对成绩以及排序的准确性负责。

2、各专业测算排序口径要保持一致。

3、为提高测算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各班在组织计算之前,建议每位同学对学院教学秘书提供的成绩单予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结果公示结束后不再修改。

(二)成绩测算方法

1、排序方式: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平均学分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2、计算范围:学生三年来所修的所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内的课程成绩。

3、成绩来源:以学院本科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打印并签章的成绩单为准。

四、推荐程序

1.自主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对各专业学生提出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其申请资格。

2.组织面试。由各系系主任负责,组成不少于5人的面试专家组,其中包括:系正副主任、班主任、专家教授、辅导员等教师。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学生三年学习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综合评定成绩,按综合评定成绩由高至低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

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评定成绩=学生三年平均学分绩*80%+面试成绩*20%

3.公示上报。学院将初步确定的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办法,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798日   

  

  

  

  

附件: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院长 修斌

党委书记 蒋秋飚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

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 刘中富

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兼文化产业系主任 赵成国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席静

中文系主任 徐妍

新闻与传播学系主任 欧阳霞

中文系副主任 王小强

新闻与传播学系副主任 俞凡

文化产业系副主任兼2014级文化产业管理班班主任 徐向昱

2014级汉语言文学1班班主任 杨瑞芳

2014级汉语言文学2班班主任 王平

2014级新闻传播学类1班班主任 张晨

2014级新闻传播学类2班班主任 郑鑫

研究生教学秘书 周丽霞

团委书记 闫学聪

团委副书记 张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