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报送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张逸如发布时间:2017-06-28浏览次数:318

各位毕业生:

        第二次毕业生户口派遣工作在即,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是毕业派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位毕业生予以重视。本次的工作范围为所有户口已经迁至学校并能顺利毕业的2017届毕业生。

        各位毕业生填写《2017届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见附件)并于7月5日之前发送至zhangyiru@ouc.edu.cn(邮件名、附件名均请注明学号姓名)

        另,填报《2017届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格式注意事项:

           1、“学历”-----填写“本科”或“研究生”;

           2、“专业”-----填写专业全称;

           3、“生源地”-----与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报的生源地信息一致;

           4、“户口迁往地具体地址”-----填到具体门牌号,如果迁至其他高校请在门牌号后添加高校名称。



填表注意事项:

       1、考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毕业生,因单位录取与否短时间内难以确定,所以户口先不要迁回生源地,可暂不填写《2017届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以免户口一旦迁出,造成这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户口。因此这部分毕业生一定要等政审结束,单位已经确定录取后,再自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还没有接到单位通知的,先不要上报迁移信息,等单位确定后可到户籍室自行办理户口迁移事宜。如毕业生迁移证打出来后又改单位的,可将报到证办理改派后,持报到证和原发的迁移证到户籍室办理户口改迁。

       3、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可事先征得生源地的落户地派出所同意,将户口迁回生源地。

       4、本校本科生已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户口可继续放在本校,不需要迁出上报。

       5、毕业生工作单位在青岛,要在青岛办理落户的,只需打印户籍证明落户,户籍证明上不需要写详细户口迁移地址,所以“户口迁移地址”一栏只需填写“青岛落户”即可。

       6、毕业生中有已婚者,请在“备注栏”注明已婚。便于打印户口迁移证时更改信息。

       7、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张逸如;联系电话:66787107。


第二次户口迁移信息上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