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伟涛:《文史互动:明代杂传书写策略初探》

发布者:李静慈发布时间:2022-12-04浏览次数:44

摘  要:作为文学之一体,杂传具有载人记事、笔志见闻等功能;而作为传统史部一类和史之一体,杂传在补正史之阙、纠正史之非的同时,也为正史的修撰保存了大量的史料,以备后世修史之用。关于史学和文学对杂传的影响,章学诚曾以“史学

专家,而文集有传记”来概括。这一观点既指出了杂传与史学、杂传与文学之间都存在密不可分联系,又点明了杂传经历了由史部转入集部的发展路径。明代杂传沿袭了唐宋以来文史兼顾的书写方式,在保留着史学底色的同时,融入大量文学的笔法,最终确立了文史通融的杂传书写策略,并完成了杂传从史部向集部的转变。

关键词:杂传;文史互动;书写策略


作者简介:常伟涛(1995—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传记研究。


清人章学诚在总结中国古代传记演变过程时,曾将其概括为“史学衰,而传记多杂出”和“史学废,而文集入传记”[1]。章氏认为,传记的生成与兴盛和史学的“衰”、“废”有着莫大的关系。对此,其在《论修史籍考要略》一文中有着进一步的解释:

汉、魏、六朝史学,必取专门,文人之集,不过铭、箴、颂、诔、诗、赋、书、表、文檄诸作而已。唐人文集,间有纪事,盖史学至唐而尽失也。及宋、元以来,文人之集,传记渐多,史学文才,混而为一,于是古人专门之业,不可问矣。然人之聪明智力,必有所近,耳闻目见,备急应求,则有传记志状之撰,书事纪述之文,其所取用,反较古人文集征实为多,此乃史裁本体,因无专门家学,失陷文集之中,亦可惜也。[2]

章氏所论,实际揭示了传记由史部进入集部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宋元时期的史志书目多以“传记”之名取代了“杂传”,明清之际的典籍延续了这一做法,如今“传记”一词的内涵进一步扩大,泛指所有以叙述人物经历为主要内容的叙事作品。本文所讨论的传记是指由杂传演变而成的传体作品,故为行文便利和避免混淆,本文将沿袭《隋书·经籍志》的“杂传”之称,仍以杂传名之。

明前杂传的演进路径


汉魏六朝时期,史学尚为专门之学,班马之后,虽“代有其人”,然“古学失传”,“尽失迁、固之旧”[3]。史学的衰微为杂传的兴盛提供生长提供了契机,是故“刘向典校经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4],杂传创作由此兴起并走向繁荣。此时,杂传之属尚被视为“史官之末事”[5],唐初修编的《隋书·经籍志》即将其归置于史部之中。

然而在唐代,文学与史学的界线渐趋明显,杂传也随之向着文学化和史学化的两个方向展开分化。(1)文学化的杂传,一部分沿袭了汉魏六朝以来的小说化倾向,演变成传奇小说;另一部分则淡化了故事性和情节性,而更加注重寄托和寓意,出现了以韩愈《毛颖传》、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为代表的拟物传、寓言传等作品。这些作品虽以传命名,但实非以叙述人物生平为中心,而为托物言志、借事喻理乃至俳谐游戏之作,已然不能被视为传记作品。

而史学化的杂传,则以更加严谨性的态度记述传主的生平事迹,出现了李华《李岘传》《卢坦传》、沈亚之《李绅传》、李翱《杨烈妇传》等作品。这些作品通常模拟史传的形式而作,传主一般具有某方面的高尚品格,传末一般带有作者的议论或评价。章学诚指出,这些作品具有“正传之体”,是即“合于史家正传例”的杂传。同时,他对《文苑英华》将诸如“排丽如碑志”“自述非正体”“立言有寄托”“借名存讽刺”“投赠类序引”“俳谐为游戏”等六类以传命名的文学化的作品亦“次于诸正传中”的做法表达了不满,指出此举不合“义例”。[6]章学诚对“正传之体”的认识以及对《文苑英华》传体文分类的意见,表明其已经注意到了杂传在唐时向史学和文学两个方向分化的路径,同时也对杂传的体例问题作了提示和说明。[7]

两宋时期的杂传,延续了唐以来分化路径并作出了新的调整:注重文学化一支脱离传体,继续保持着对故事与情节的关注,成为后来的叙事性文体——小说的源流之一;注重史学化的一支则呈现出文史合融的趋势,表现为由文人所作的杂传既遵循史传的体例和严谨性,又兼顾文采、叙事和议论,即章学诚所谓“史学文才,混而为一”,这也成为明代杂传创作的先声。

宋人的杂传作品数量不多。在宋六家里,作传最多的是苏轼,合乎传体的有五篇,苏辙、曾巩各有两篇,欧阳修有一篇,而苏洵、王安石则无传存世。作为北宋文坛的领袖,欧阳修曾参与《新唐书》和《新五代史》两部正史的修纂,其所作的传记作品更加符合章氏所言的“史学文才,混而为一”的特点。以欧阳修的《桑怿传》为例。这是一篇模拟史传而作的杂传作品,欧阳修在论赞部分自言道:

余固喜传人事,尤爱司马迁善传,而其所书皆伟烈奇节,士喜读之。欲学其作,而怪今人如迁所书者何少也,乃疑迁特雄文,善壮其说,而古人未必然也。及得桑怿事,乃知古之人有然焉,迁书不诬也,知今人固有而但不尽知也。[8]

欧阳修指出司马迁善写“伟烈奇节”之人,受到士人喜爱,当他想模仿司马迁作传时,发现可写的人很少,甚至怀疑司马迁是故意夸大事实而“壮其说”。直到他听说了桑怿的事迹,才知道司马迁笔下的“伟烈奇节”之人从古至今都存在,只是没有听说罢了。实际上,欧阳修是在暗示传记作者应该扩大其关注的视野,将目光下移,转向身份相对低微的普通人士。正如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中的点评所言“此本摹拟史迁”[9],《桑怿传》承袭了《史记》记载“伟烈奇节”之士的笔法,以桑怿捕盗事为叙事主线,兼顾其生平的介绍,“根据史家褒贬之法,以为文人镕裁之准”[10],将文学化的笔法运用到杂传创作之中,成功塑造了桑怿“义勇之士”的形象。这一做法也符合欧阳修“事信言文”的杂传写作主张,其认为“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方能发挥杂传的表现力,实现杂传“表见于后世”的功能和作用。[11]

欧阳修的思想同样在其私撰的《新五代史》中得到体现,他在《宦者传》中曾批评五代时期“史官之职废于丧乱,传记小说多失其传,故其事迹,终始不完,而杂以讹缪”[12]。欧阳修所言传记小说即指杂传、杂记之类,这段论述也表明“传记小说”在史官“失职”时所表现出的补正史之阙、纠正史之非的功能。同时,欧阳修也指出这一时期的传记小说还存在着传主事迹“终始不完”且“杂以讹缪”的缺点,因此他提出了“不没其实”的史学思想,故其在撰写《新五代史》极力发掘了传记、小说在补史、正史方面的价值,广采此类作品以资参校。此举虽多为人诟病,但同时也激发了后世文人创作“事信言文”的杂传的热情,对明清时期的传记文学的兴盛产生了深远影响。

司马迁《史记》被公认为是文史结合的典范之作,但其对“不涉于世者”的忽视也引发了后世以杂传补史、正史的热潮。但这些杂传作品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13],使得其在真实性上与史传相比有着天然的不足,伴随杂传在唐代的史学化演变,杂传的真实性问题得到了弥补。而欧阳修则恢复了司马迁文史合融的做法,将史传的体例与杂传的笔法糅合在一起,以实现其“事信言文”的思想。这一创造性的做法对杂传的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世文人将其视为典范,这使得其后的杂传无论在真实性还是文学性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而曾作为“专门之业”的史传,则囿于种种限制,而与这些文史兼备的杂传有了明显的不同。


明代杂传书写的文学取向


以英宗朝为界,有明一代杂传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以宋濂等由元入明的作家为代表,后期则以王世贞、归有光等人为代表。明朝初创时期,百废待兴,宋濂等人创作了一批旨在敦化社会风气为目的的杂传,其中以宋濂的成就为最高。宋濂宗法韩愈、欧阳修的杂传创作风格,在保留了大量的史学化传记特征的同时,保持着醇雅典正的文辞,为明代杂传的创作树立了文史通融的典范。至中晚明时期,杂传已不再局限于史传笔法的框架中,文传与史传的界线已然被打破。无论是在传主的选择上,还是传记内容的关注上,这一时期的杂传呈现出明显的世俗化倾向,但仍保留着浓郁的文学色彩。下文将从材料的选择与阐释、细节的想象与描写以及谋篇布局三个层面具体阐释明代杂传书写策略中的文学取向。

(一)材料的选择与阐释

对于传记类文体而言,有关传主生平经历的材料选择和阐释是基础性的工作,它不仅决定了传记作品真实性的程度,更对传主形象的塑造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在有关南宋遗民谢翱的杂传书写中,作为谢翱密友的方凤为其作的《谢君皋羽行状》当仁不让被视为关于谢翱最可靠的传记材料,这也为后来的杂传作者提供一份关于谢翱生平的翔实材料。材料所提供的信息是确定而有限的,如何解读和阐释这些信息则为杂传作者留足了自主发挥的空间。如在表述谢翱的诗文风格时,方凤记载云:

 (谢翱)为诗厌近代,一意溯盛唐而上,文规柳及韩。[14]

方凤的表述言简意赅,向后世直接传达了两个关于谢翱诗文风格的信息:一为诗学盛唐,二为文法韩柳。

对于这两条信息的利用,后来的杂传作者运用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元人任士林在其所作的《谢翱传》中选择进一步阐释了谢翱诗文的风格,其言道:

 (谢翱)所为歌诗,其称小,其指大,其辞隐,其义显,有风人之余,类唐人之卓卓者,尤善叙事。[15]

任《传》模糊了谢翱诗文风格的界线,将其诗文风格统一概括为“称小指大,辞隐义显”,而以“有风人之余”句含蓄表达了其诗学盛唐的特点,以“类唐人之卓卓者”句指代了其文效法韩柳。任《传》对《行状》的补充与阐释进一步扩充了后世可利用的谢翱生平材料。

明初的胡翰在看到任氏的《谢翱传》后,有感于谢翱的高风余韵,挥笔写就了自己心目中《谢翱传》。在胡《传》正文中,胡翰侧重表现了谢翱对故国的追思之情,而将有关谢翱文学成就的内容移至论赞部分,其在论赞中云:

 ……惟翱集备焉,其辞隐,其指微,大要类其行事。[16]

胡翰引用了任《传》对谢翱诗文风格的阐释,进一步将其概括为“辞隐”“指微”,且指出谢翱文章风格与其人“行事相类”,并断定谢翱文章风格的形成与当时“元新有天下,士大夫于宋事多讳书之”[17]的政治环境有关。

宋濂在整理故郡人物史料时,注意到谢翱的生平事迹为史官所略,故“谩叙其大概而附以赞辞”[18],也作《谢翱传》一文。在文中有关谢翱诗文风格的描述中,宋濂将其表述为:

(谢翱)其诗直溯盛唐而上,不作近代语,卓卓有风人之余。文尤崭拔峭劲,雷电恍惚,出入风雨中。当其执笔时,瞑目遐思,身与天地俱忘。每语人曰:“用志不分,鬼神将通之。”其苦索多类此。[19]

显然,宋濂不仅使用了方凤《行状》的有关记载,而且采纳了任《传》的相关阐释。宋《传》在保留并调整了《行状》中“为诗厌近代”和“一意溯盛唐而上”两句表述的同时,将任《传》中“有风人之余,类唐人之卓卓者”二句囊括为“卓卓有风人之余”。和任《传》做法类似,宋《传》同样模糊了《行状》所传递的谢翱“诗学盛唐”“文法韩柳”诗文风格的界线,舍弃了直接传递谢翱“文法韩柳”的做法,将二者混为一谈。与任《传》不同的是,宋濂结合了前人叙述与自身的阅读体验,将谢翱文章风格概括为“尤崭拔峭劲,雷电恍惚,出入风雨中”,这种文学化的表达实际是以含蓄的笔法展示了谢翱对韩柳气势磅礴、富于变化的文章风格的继承。此外,宋濂更是大胆想象了谢翱执笔苦索的场景,将其以畅肆的笔法书于传中,这也使得传中谢翱的形象更加生动立体。

由上述材料可见,在材料的选择和阐释上,杂传作者具有相当自主的权利。他们通过运用文学的笔法,对传记材料进行筛选和阐释,从而实现对传主形象的塑造和补充,创作出符合自己写作意图的人物形象。

  1. 细节的想象与描写

关于传记的书写,刘勰曾言道:“岁远则同异难密,事积则起讫易疏”[20]。诚然如此,作者与传主往往具有不可逾越的时空距离,即便在材料充分的情况下,也难以完全还原事情的原貌。这就要求作者对传主的某些生平经历细节展开想象,以实现书写的完整性。

不同于缺乏可靠依据的虚构性叙事,杂传的想象是在史实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通过文学化的叙事实现的,是符合文章叙事逻辑的。如《明史·王冕传》在描写王冕幼时在寺院夜读时写道:

 冕因去,依僧寺,夜坐佛膝上,映长明灯读书。[21]

作为正史,《明史》的语言是十分简略的,仅以寥寥几笔概述了王冕在寺院夜读的场景,而没有包含丝毫的个人情感。而对于具有生活经验的读者而言,作为孩童的王冕只身一人在偌大的寺院里夜读,不只是刻苦读书的表现,更是一种十分勇敢无惧的行为。而作为《明史·王冕传》的蓝本,宋濂《王冕传》显然考虑到了现实情况,将这一情景描述如下:

冕因去依僧寺以居,夜潜出,坐佛膝上,执策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冕小儿恬若不见。[22]

相较于《明史》,宋濂的描写显然要生动得多。尽管二文在具体事情的表达上并无二致,但宋文仅以多出的“潜出”和“琅琅达旦”二词,便为王冕的好学多了几分渲染的色彩。同时,宋濂也意识到王冕夜读的环境在常人看来并不是十分舒适,因此他基于现实经验对寺院的环境展开了合理的想象:寺院的佛像多为土偶,其形象更是“狞恶可怖”,但年幼的王冕却“恬若不见”,安心读书到天亮。经过宋濂的想象,王冕好学的形象更加具体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这种艺术性的处理,非但没有使得传记的真实性降低,反而预先对读者在阅读时可能会出现的疑问提前进行了回答,使得王冕夜读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大大增强。需要注意的是,宋濂和王冕虽然生活在同一时代,但二人并不相识。显然,宋濂的《王冕传》也是依据他人的文本而写成的,而宋濂所参照的蓝本很可能就是作为王冕同乡的张辰所撰的《王先生小传》。作为宋文的参照对象,张辰《王先生小传》关于王冕夜读场景有着更为详细的描写:

值夏月无油,惟佛灯长明,时先生年才十六七,便潜夜入,坐大佛像膝上,屋高间四壁,空无人声,众像持杵戟旋绕,癝如生,先生略无疑怖而朗诵达旦,由是益进其所学。[23]

张辰从何得知王冕幼年夜读的事情,我们无从得知。但作为王冕的同乡,且张辰自言其伯兄正是王冕的女婿,因而他有多种途径与王冕结识,从而获取其早年的经历。张辰的《王先生小传》正应当是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经过处理加工写成的。相较于宋文,张辰在这段描写中增加了王冕夜读的季节(“夏月”)和年龄(“十六七”)两个重要信息,并对寺院的具体环境(“屋高间四壁,空无人声”)以及佛像的造型(“众像持杵戟旋绕,癝如生”)都有了具体的交待,更是直接点明了王冕夜读的结果(“由是益进其所学”)。不难推测,这些细节的描写都是张辰自身想象而成的,但这些想象又是十分合理和可信的,如“值夏月无油,惟佛灯长明”交待了王冕选择在寺院夜读的原因,再如王冕夜读后“益进其所学”也在情理之中。

由此可见,经过想象加工而成的细节描写在杂传书写中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作者在借助这些细节描写完善文本的同时,也为传主的人物形象增加了生活气息,使其更加贴近生活现实,从而获得贴近现实的真实感。合理的想象不会减弱杂传的真实性,相反,基于史实的细节补充反而会增强杂传的可读性,使得其更加符合读者的现实经历,更容易与读者产生共鸣。

(三)语言的风格及运用

章学诚在《古文十弊》一文中,曾提出“叙事之文”和“记言之文”的概念,其言道:“叙事之文,作者之言也。为文为质,惟其所欲,期如其事而已矣。记言之文,则非作者之言也。为文为质,期於适如其人之言,非作者所能自主也。”[24]所谓“叙事之文”,即指作者用来叙述的语言,章氏认为作者可以根据文章的需要自主地选择叙述语言风格;而“记言之文”,则是指传中记载的人物语言,这部分虽然出自作者之笔,却不属于作者的语言,它不能按照作者的意愿随意地改变,作者在使用“记言之文”必须依照传主的身份和经历谨慎地使用。“叙事之文”关系着传记的文学呈现,与作者的文笔和选择有着直接关系;“记言之文”则与传中人物相关,它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和呈现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同一个作家可以在不同的文章中具有不同叙述语言风格,而同一个人物的语言则应是与其身份相对应的。

以王世贞为例,作为明代文学复古运动的领袖,他秉承着“文必秦汉”的文学理念,对司马迁的《史记》有着极高的推崇,如其为友人李攀龙所作的《李于鳞先生传》,以繁简之笔法叙述李攀龙的一生,汤宾尹即评此文“文渊乎其识,浩乎其气,粹乎其间,读之击节”,“用字用句绝肖太史公作法”(2)。同时,王世贞也创作了一批以商人为描写对象的杂传作品。这类杂传多为应酬之作,其目的在于隐恶扬善,故极尽庾颂之辞。对此,徐叔明曾评论云:“王元美为人作传志,极力称誉,如胶庠试最乃至微细事,而津津数语,此非但汉以前无是,即唐宋人亦无此陋。”[25]由此可见,针对不同身份的人物,王世贞在作传时使用的叙述语言是迥然不同的。如《李于鳞先生传》在描述李攀龙的复古主张时,王世贞写道:

……盖于鳞以诗歌自西京逮于唐大历,代有降而体不沿,格有变而才各至,故于法不必有所增损,而能纵其夙授,神解于法之表,句得而为篇,篇得而为句。即所称古作者,其已至之语出入于笔端而不见迹。未发之语为天地所秘者,创出于胸臆而不为异。亡论建安而后诸公有不偏之调,于鳞以全收之。即其偏至而相角者,不啻敌也。[26]

李、王二人同为七子领袖,二人共同引领了明后期的文学复古运动。作为文坛领袖,李攀龙一生最重要的功绩莫过于倡导复古,故王世贞在此处也不惜重笔,以精辟独到之语来展现李攀龙的复古主张。在这里,王世贞所使用的古朴精要的叙述语言显然是与李攀龙主张复古的身份相契合的。又如,在描写李攀龙年轻时便展现出复古的端倪时,王氏写道:

晋江王慎中来督山东学,奇于鳞文,擢诸生冠。然于鳞益厌时师训诂学,间侧弁而哦若古文辞,诸弟子不晓何语,咸相指于鳞“狂生,狂生”。于鳞夷然不屑也,曰:“吾而不狂,谁当狂者?”[27]

李攀龙在年轻时就展示出不凡的文学造诣,是故时任山东督学的王慎中“奇于鳞文,擢诸生冠”。然而,李攀龙对咬文嚼字的训诂之学心生厌倦,转而作古文。同辈人不解,称李攀龙为“狂生”。李攀龙却不屑一顾,以狂语来回应。这里对李攀龙的语言描写是恰到好处的,符合此时的李攀龙年轻气盛的精神状态,一句“吾而不狂,谁当狂者”顺势而出,将李攀龙恃才傲物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李攀龙身为一代文宗,其形象自然不同凡响,《李于鳞先生传》所使用的“叙事之文”以及为李攀龙安排的“记言之文”都是其身份相匹配的。同样地,王世贞在为商贾作传时,又是另一番风格。如《许长公小传》是一篇表现商人许长公一生为富且仁的杂传,《小传》节选了许长公人生几件凸显其仁义道德的事件为主要内容,以此来反映其“躬行仁义,至死不悔”[28]的一生。在《小传》的末尾,王世贞写道:

长公固贫,然好行德益。甚念其外家汪窭,岁时存遗不绝,迎其寡母。方母之人谓长公不为诸季割槖当饶,长公笑曰:“吾安能饶?吾能自忍困,不能忍人困,即益我槖,而我所不忍者,亦次第益也。吾安能饶?”长公老且失明矣,而时时杖而从宗人间为排解指诲,咸尊事之,以为许氏祭酒。[29]

许长公行贾多年,却为维持家庭关系散尽钱财,在面对别人的不解时,许长公以“能自忍困,不能忍人困”解释了其“好行德益”的原因。也正因于此,年老失明的许长公得到了族人的敬重,获得了很高的威望。针对许长公的身份地位,王世贞选择以简素质朴之笔,娓娓叙述了许长公的一生。如此一来,《小传》的“叙事之文”与许长公的生平相得益彰,而“记言之文”的运用则更加凸显了其“躬行仁义,至死不悔”的精神特质。

  叙事语言关系着杂传文本的风格呈现,人物语言则对应着传主形象的个性塑,如何恰到好处的运用“叙事之文”和“记言之文”,是对作者文笔功力的一次重要考验。


明代杂传书写的史学底色


章学诚曾言:“负史才者不得身当史任,以尽其能事,亦当搜罗闻见,覈其是非,自著一书,以附传记之专家”[30]。或缘于耳闻目见,或意图勘误钩沉,抑或出于酬酢应给,明代的文人们出于各式各样的动机创作了一系列的杂传作品。这些杂传作品虽多已脱离史部,成为文人文集中的一部分,但无论在创作精神和创作观念上,还是叙事模式上,都仍保留着鲜明的史学底色。

(一)“事皆有据”的崇实精神

《隋书·经籍志》云:“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31],《史记》和《汉书》成为后世文史著述的典范。然而两汉以后史学式微,即便是正史的修纂也存在诸多失实的情况。清人赵翼即指出《宋史》存在着大量“是非失当”的现象,其云:

元修宋史,度宗以前多本之宋朝国史,而宋国史又多据各家事状碑铭编缀成篇,故是非有不可尽信者……盖宋人之家传、表志、行状以及言行录、笔谈、遗事之类,流传于世者甚多,皆子弟门生所以标旁其父师者,自必扬其善而讳其恶。遇有功处辄迁就以分其美,有罪则隐约其词以避之。宋时修国史者即据以立传,元人修史又不暇参互考证,而悉仍其旧,毋怪乎是非失当也。[32]

赵翼指出,《宋史》是建立在宋朝国史的基础上修纂而成,宋朝国史又多是将事状碑铭等私人著述“编缀成篇”,元朝史官在使用这些材料时也无暇考证,“悉仍其旧”,因而存在着大量值得商榷的地方。面对这种情况,明初的文人展现出了强烈的崇实精神,试图借助各种材料,重新完善这段历史。

宋濂在创作《浦阳人物记》时便指出,“史氏之言,多有不足取信者”[33]。他认为,如果不经过详细的考证,而根据个人的见闻裁定“百载之是非”,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是故他提出“事迹皆有所据”的做法。宋濂强调其所录人物事迹“皆有所据”,“一字不敢妄为登载”,在参考了正史记载的同时,还对照了“行状、墓碑、谱图、记序诸文”,“悉按其实而列著之”,力求真实还原人物生平。[34]和宋濂有“同门之好”的郑涛在《浦阳人物记·序》中提到,在宋濂作《浦阳人物记》之前,已有鄱阳洪氏、浦阳朱氏、谢氏三家的作品记载浦阳人物。然而宋濂对三家作品却“读而非之”,认为洪氏记载过于简略,且“失时代后先”;朱氏对人物取舍不甚严谨;谢氏之作在人物的选择上虽“差强人意”,却多“浮辞”之语,而“事实反多遗”。于是宋濂“潜精积思,稽采史传,旁求诸儒之所记录”,著录浦阳人物二十九人,做到了“上下数百年间,一善不遗”。[35]郑涛极力称赞其文“奋迅而感慨,微婉而精深,有类欧阳文忠公《五代史记》之作”,直言“非抱良史材者”所不能。[36]郑涛的评价虽有恭维之嫌,但也凸显出宋濂的人物传记的创作注重严谨真实且“序事极有法”的特点。对此,清人胡凤丹评价云:“尝论有明一代文章,当以宋学士为冠冕。其文深醇雄伟,元风大畅,实足起北宋以后之衰。而《浦阳人物记》二卷,予夺褒贬,则尤彬彬乎具有史法。”[37]

正如郑涛、胡凤丹所言,宋濂的传记文承袭了欧阳修文史结合的风格,在他的文章里既有史笔的严谨,又有文笔的晓畅。对于人物的评价,“不以一毫喜愠之私而为予夺”(欧阳玄《序》)[38],而是“据事直言”,使其“是非善恶自见”(郑涛《序》)[39]。宋濂对其文章的真实性有着严格的要求,这也引领着明初的崇尚文笔的传记文继续向着史学化的方向演进。

(二)“庶几全备”的存史意识

胡广在搜集文天祥的传记时注意到,《宋史·文丞相传》简略失实且“事间有抵牾”,而刘岳申所作《文丞相传》“事迹核实可征”,因而“岳申所撰《丞相传》盛行于天下,而史传人盖少见”。[40]胡广推测,《宋史·文丞相传》在创作的时候,负责撰写的史官“为当时忌讳,多所删削”[41],因而造成简略失实、前后抵牾的结果;而刘岳申作为文天祥的同乡,其生活年代与文天祥接近,此时“乡邦遗老犹有存者,得于见闻为多”[42],且同时参考了《文天祥年谱》和《指南录》等书,故其所使用的材料较《宋史》更贴近真实。有鉴于此,胡广将两部传记相互参考校正,合二为一,并取证于丞相文集,“芟其繁复,正其讹舛”[43],写成《文丞相传》一文。

胡广提到,在他年幼的时候,“犹及闻先辈言丞相遗事,赫赫悚动人听,虽小儿妇人,皆习闻而能道之”;而几十年后,“老成凋谢,而谈者益稀,虽士夫君子鲜闻盛事”。是故胡广担心百年以后,“恐浸失实,惟取信于列传,眩瞀异同,莫适是非”,才“复编次第”,写下这篇传记。[44]

显然,胡广的《文丞相传》是在刘岳申的《文丞相传》和《宋史·文丞相传》的基础上写成的,其内容不出二文之外,目的在于去伪存真,保留真实的文天祥事迹。如《宋史·文丞相传》记载,

德佑初,江上报急,诏天下勤王。天祥捧诏涕泣,使陈继周发郡中豪杰,并结溪峒蛮,使方兴召吉州兵,诸豪杰皆应……天祥性豪华,平生自奉甚厚,声伎满前。至是,痛自贬损,尽以家赀为军费。[45]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有学者撰文指出《宋史》此段描写为不实之辞,认为是元朝史官为诋毁文天祥形象而作。(3)这与文天祥在《纪年录》中的自述显然不同,其自云:

予于山水之外,别无嗜好,衣服饮食,但取粗适,不求鲜美。于财利至轻,每有所入,随至随散,不令有余……故平生无官府之交,无乡邻之怨。闲居独坐,意常超然。虽凝尘满室,若无所睹,其天性澹如也,于宦情亦然。[46]

由此而见,文天祥生活简朴,不慕名利,与《宋史》所载的“天祥性豪华,平生自奉甚厚,声伎满前”显然不符。胡广在撰文时,便删去了《宋史》的这段描写,而与刘岳申的记述保持一致。

胡广自述其文“主岳申之说为多”,且“因其旧文,不敢妄加一笔”。[47]而在论赞部分,却完全保留了《宋史·文丞相传》的措辞,因胡广认为二者虽“各有发扬,不可偏废”,但“国史之论,揆诸人事而言”,而“岳申之赞,本乎天运而言”。[48]权衡之下,胡广选择依据“人事”之论,而摒弃了“天运”之说,似与前文保留异相之说有所抵牾,实则反映胡广“庶几全备”的存史意识,这也是明人补史一类杂传的通行做法。

(三)“合乎体例”的叙述模式

前文已指出,章学诚在评论《文苑英华》对唐人传记分类时提到了“正传之体”,而章氏所谓的“正传之体”便是指那些“合于史家正传例”的杂传作品,他列举道:

……其中正传之体,公卿则有兵部尚书梁公李岘,节钺则有东川节度卢坦,文学如陈子昂,节操如李绅,贞烈如杨妇、窦女。[49]

检阅这几篇唐人传文,可以将“史家正传例”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传主应具有某种品格,可以因类而聚;其次,传文至少应交待传主生平、籍贯以及家世等信息;最后,传文的末尾有作者的论赞部分。这些体例本属正史史传,然而承袭史传而来的杂传虽然经历了“史学

专家,而文集有传记”[50]的转变过程,却依旧保留着这些“正传之体”的痕迹。

首先在人物分类上,明人具有明确的分类方式。如宋濂感慨“载诸史册者既或谬误”,而“不载者又将湮没无闻”,故欲“作《先民传》以示乡之来学”。[51]《先民传》的成书即为《浦阳人物记》,而在《浦阳人物记》之前,宋濂先作《杂传九首》。其在《杂传九首》序言中陈述了自己关于《先民传》的设想,即将《先民传》的人物分为八类,即道学、忠义、孝友、政事、文学、卓行、隐逸、贞节,而其成书《浦阳人物记》实际分为忠义、孝友、政事、文学、贞节五类。对于人物类型的排序,宋濂颇有考量,其在《凡例》中写道:“忠义、孝友,人之大节,故以为先。而政事次之,文学又次之,贞节又次之”[52]。在宋濂看来,忠义和孝友都是“人之大节”,因此排在前面,然后为政事、文学、贞节等,故是书有此序次。黄宗羲蒐集有明一代文章,汇为《明文海》,并按照文体分为书、序、记、传等二十八种,其中传体下收文二百四十余篇。黄宗羲承袭史传的分类方式,将二百四十余位人物分为名臣、功臣、能臣、文苑、儒林、忠烈、义士、奇士、名将、名士、高隐、气节、独行、循吏、孝子、列女、方技、仙释、诡异、物类、杂传等二十一类。(4)黄氏从明人文集中搜集传体文,并将其因类而聚的做法,提示着我们明人杂传存在着明确的分类特征。

其次,在杂传正文内容的呈现上,明人因袭了《史记》以来所创立的叙述模式,即在文章的开头即交待传主的名号、籍贯、家世等信息,在主体部分陈述传主一生较为重要的经历,而在正文的最后交待传主的生年、著述以及子嗣等信息。这是一篇较为标准的杂传所使用的叙述模式,并不指所有的杂传必须符合以上模式,如对于不确定的信息,作者便可略去不写,这也符合史家“文疑则阙”的通行做法。如在写作《浦阳人物记》时,宋濂即主张:“知其所自出者,则书曰自某郡来迁浦阳;不知者及己见者,则书曰县人;至于居在何乡、卒在何年、寿年多少,可考者亦书”,“旧有名无字者,因之。不知其事之详而姓名不可阙者,附诸传中”。[53]

最后,在论赞部分,明人具有较为明显的创新。论赞由司马迁首创,作者多借其对传主进行评论或借题发挥议论,是展示作者思想的重要呈现方式。明人杂传中的论赞,以“太史公曰”和“赞曰”的格式为主,较为通行的还有“史官曰”“史氏曰”“君子曰”等形式,此外还存在使用自己名号、官职等名义的多种形式,如宋濂的“金华宋濂曰”“史濂曰”,胡翰的“妫仲子曰”,归有光的“归子曰”,王世贞的“王世贞曰”“王子曰”等。在论赞部分所承载的功能上,明人也有所创新。如宋濂曾言:“赞文之设,非欲专如史氏作品评。盖以事有所疑与当知者,不言则不可,欲杂陈传中,又恐于文体有碍,故藉是以发之耳。”[54]宋濂认为,一些与正文内容不符的琐事或未经考证尚且存疑的信息放到论赞部分是较为合适的作为,而不一定拘泥与史官点评等内容,如其在《王冕传》的论赞里即补充了自己求学时从孟寀那里听来的关于王冕雪天赤足登峰的故事。这样的做法在明人杂传中较为常见,如王世贞偏爱在论赞部分交待自己作传的缘由,而归有光则偏向交待自己与传主的交集等等。


结语:文史互动与明代杂传的个性形成


章学诚以为,“夫史迁绝学,《春秋》之后,一人而已。”[55]司马迁以恣肆之笔写就了文史通融的《史记》,不仅开创了以纪传体为主的正史体例,同时也将传记文学推向了新的高度。伴随着史学独立和文学自觉的发生,文史分流的趋势在魏晋时期悄然形成。逮至有唐一代,史传中的文学色彩几尽褪去,而杂传中文学因素却愈加丰富。最终,有着强烈艺术追求的一部分从传体中独立而出,演变成为传奇等叙事性文体;而崇实真实的一部分杂传,则吸收了史传的体例和叙事模式,继续延绵前行。至宋时,欧阳修所作的文史通融的杂传作品,为后世杂传作者在平衡文学因素与史学因素时,提供了一份可供参考的范式。经历宋元时期的调整和规范,杂传最终在有明一代确立了文史互动的平衡关系,并最终摆脱了史部的桎梏,成为文人文集中的一部分。“传记入文集”始于唐人而盛于明清,这一过程实际所反映的正是杂传经过调整与规范,最终在诸如碑志、行状等传记类文体外获得独立的过程。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杂传叙录、整理与研究”(编号:20&ZD267


注释:

(1)关于杂传的流变过程,熊明师在《汉魏六朝杂传研究》上编第一章中有详细论述。可参见熊明《汉魏六朝杂传研究》,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19-43页。

(2)汤宾尹《新锲会元汤先生评<弇州文选>》,转引自郦波《王世贞文学研究》,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10页。

(3)参阅黄长椿《<宋史·文天祥传>考辨》,《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第46-49页。

(4)需要说明的是,《明文海》所收录的传文不能等同于本文所定义的杂传概念,如其所设的“物类”是指为物作传,即不符合本文规定的为真实人物作传的要求,而其所设的“杂传”类则是指无法归入到前类的传体文,与本文所使用的杂传概念也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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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胡翰.胡仲子集[M].四库全书:第1229册[A].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108页。

[17] 胡翰.胡仲子集[M].四库全书:第1229册[A].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108页。

[18]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96页。

[19]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3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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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周伟锋.王冕史料集[M].杭州:西泠印社出版社,2020.第3页。

[24] 章学诚撰,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4.第588-589页。

[25] 冯时可.雨航杂录[M].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2935册[A].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第11页。

[26] 王世贞.明代论著丛刊:弇州山人四部稿[M].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第3915-3916页。

[27] 王世贞.明代论著丛刊:弇州山人四部稿[M].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第3914页。

[28] 王世贞.明代论著丛刊:弇州山人四部稿[M].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第3907页。

[29] 王世贞.明代论著丛刊:弇州山人四部稿[M].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第3909-3910页。

[30] 章学诚撰,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4.第398页。

[31] 魏征等.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9.第1085页。

[32] 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劄记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2013.第531页。

[33]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247页。

[34]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239页。

[35]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239页。

[36]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712页。

[37]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716页。

[38]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711页。

[39]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712页。

[40] 文天祥.文天祥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1985.第504页。

[41] 文天祥.文天祥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1985.第504页。

[42] 文天祥.文天祥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1985.第504页。

[43] 文天祥.文天祥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1985.第504页。

[44] 文天祥.文天祥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1985.第504页。

[45] 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第12534页。

[46] 文天祥.文天祥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1985.第448页。

[47] 文天祥.文天祥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1985.第505页。

[48] 文天祥.文天祥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1985.第504页。

[49] 章学诚撰,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4.第234页。

[50] 章学诚撰,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4.第59页。

[51]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96页。

[52]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239页。

[53]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240页。

[54] 宋濂撰,黄灵庚编辑校点.宋濂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第2240页。

[55] 章学诚撰,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4.第430页。


编辑:胡岩涛 李静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