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歌诗研究的新突破

发布者:陈岩琪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179

刘怀荣,中国海洋大学“繁荣人才工程”二层次特聘教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古代文学与传统文化重点研究团队负责人、国家一级学会乐府学会副会长。



乐府歌诗研究的新突破


923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公布了《2019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名单》,我校刘怀荣教授的研究成果《魏晋南北朝歌诗研究》入选。应校报编辑部的约请,刘教授接受了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0级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石飞飞的专访。


魏晋南北朝歌诗研究的阶段性小结

石飞飞:刘老师,您好。近日您的研究成果《魏晋南北朝歌诗研究》入选“2019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这是海大第二个入选文库的研究成果。请您介绍一下这项研究工作的情况好吗?

刘怀荣:我对魏晋南北朝歌诗的研究始于1999年,当时主要是参与首都师范大学赵敏俐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从诗三百到元曲的艺术生产史研究”,其中的魏晋南北朝部分是由我执笔的。结项成果为《中国古代歌诗研究——从诗经到元曲的艺术生产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该书出版后,获2006年北京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和2009年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因为这本书对中国古代歌诗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近20年来,歌诗研究成为重要的学术热点之一,这本书的出版是一个重要的起点。

2003年,我再次受邀参加赵敏俐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汉魏六朝乐府机构沿革与乐府诗关系研究”,负责其中的子课题“魏晋南北朝乐府制度与歌诗研究”,这个课题完成于2008年,结项成果为《魏晋南北朝乐府制度与歌诗研究》(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该书出版后,获2012年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005年底,这两个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约有十余篇文章刊发于《文学遗产》《文史哲》等刊物,这为我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奠定了基础。2006年,我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魏晋南北朝歌诗研究”获得立项,项目于20115月以优秀成绩结项。此后的八年间,我对这一论题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先后在《文艺研究》《文学遗产》等刊物发表了《魏晋南朝艺人与乐府歌诗考论》《<俳歌辞>的发展源流及表演方式》《魏晋南北朝歌诗的娱乐本质与文体特征》《梁武帝制礼作乐与歌诗之关系》等论文。收入“2019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魏晋南北朝歌诗研究》,是200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和近八年部分研究成果的汇总,也是我二十年来魏晋南北朝歌诗研究的一个阶段性小结。

石飞飞:您刚才一直提到的“歌诗”应该怎样理解?

刘怀荣:“歌诗”是不同于“诗歌”的一个概念,是典型的综合表演艺术,既与朝廷礼制及民俗文化密切相关,又兼跨文学、音乐、舞蹈等多个领域,其复杂性远远超过相对单纯的诗歌。作为文体概念的“歌诗”,最早见于班固《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至齐梁时期,“歌与诗别”,“乐府”成为诗体名称,诗歌、歌诗与乐府三者并行。具体来说,“乐府”包括经乐府机构配乐,及文人依乐府古题拟作或自作新题而并未配乐的诗歌。“歌诗”除与配乐的“乐府”重合的部分外,还包括了乐府古题和新题之外未配乐但可歌的诗歌,如早期歌谣、历代民间小调或文士即兴歌唱的歌辞。“诗歌”则只能诵、读,与“歌诗”“乐府”相对,又称“徒诗”。魏晋南北朝时期“乐府”与“歌诗”多是重合的,这时期的“乐府歌诗”为综合艺术,其概念既包含二者重合的部分,也包含不重合的部分。


立足民族文化本位的立体探讨和疏理

石飞飞:入选文库的成果是从众多的研究成果中精挑细选出来的,都有独到之处。《魏晋南北朝歌诗研究》这一成果有哪些突破和特点?

刘怀荣:近代以来,学界往往把历史上曾是乐府或歌诗的作品作为一般诗歌对待,忽略了“歌诗”这一独特的门类,歌诗作为表演艺术的特点日渐湮没。本成果打破了以往只重视文本内容和作者意图的单一研究模式,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歌诗、诗歌、音乐、舞蹈以及其他与歌诗表演艺术有关的内容,置于立体相关的背景下,使研究成果更接近实际。在全面考察正史、笔记、文学总集和别集等各种典籍中所记载的有关魏晋南北朝歌诗及其表演、娱乐、消费情况的基础上,对魏晋南北朝歌诗表演性特点,及其对歌诗的语言、形式、审美特征以及其他艺术门类的影响,做了较为系统的疏理。其研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对表演特点尚可大致考知的《三妇艳》《白纻歌》等歌诗的重点研究,探讨了歌诗的配乐演唱情况,及歌诗表演方式对歌诗结构、语言、美学特质所产生的影响,对这一时期歌诗的研究有新的开掘。

二是以客观的态度,从历史文化发展的实际出发,指出帝王、贵族与文人、艺人、女性等一样,对于歌诗的繁荣都是不可缺少的,甚至前二者在歌诗艺术的发展中还起着更为特殊的推动作用。同时,明确肯定乐府制度、礼乐制度和乐器对歌诗有重要影响,特别是以琴、筝等乐器为切入点,对乐器与歌诗的关系做了新的论析。

三是对《俳歌辞》的内容、性质、特点均作了深入的思考,认为俳伎在齐梁间仍是重要的表演节目,它与汉代列入乐府的《巴俞舞》之《弩俞》密切相关,其表演者有侏儒和舞儿两类,表演形式已比较复杂,应属于杂有幻术的滑稽歌舞戏。从中既可看到侏儒在歌舞表演中的活跃程度,也可以窥见当时歌诗表演的一些特点。这对戏曲起源的研究有一定的启发。

四是对魏晋南北朝时期歌诗在文体方面的特殊性做了初步探讨,发现这一时期的歌诗融含百戏、歌舞、说唱文学等多种表演艺术之胚胎于一身。从文体学的角度来看,处于一个比较特殊的阶段,呈现出既不同于先秦两汉,也迥异于唐以后的若干特征。这在以往的研究中似未得到应有的关注。

石飞飞:2019年您出版了《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这两项研究成果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

刘怀荣:这两项成果都与大文学史观有关,二者的关系也非常密切。《魏晋南北朝大文学史》(以下简称《大文学史》)启动于2002年,按照原计划,“歌诗编”是全书八编之一。由于“魏晋南北朝歌诗研究”在2006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实际研究过程中,超出了《大文学史》原来设想的体例,加之《大文学史》完成时初稿已有160多万字,因此就没把“歌诗编”列进去。实际上,两个成果在更深的层次上是可以互补的。

具体来说,《大文学史》将文学发展置于社会、政治、文化、宗教、艺术等的相互关系中,按文体分为诗歌、辞赋、骈文、散文、史传文学、小说戏曲、文学思想七编,主要探讨文学与历史、玄学、宗教、艺术等的互动;制度风俗、社会政治变化中的娱乐化走向与文学的相互影响;不同文体间的破体拓展与文学类型趋于定型的双向驱动力对文学的制约等等。而《魏晋南北朝歌诗研究》从歌诗与乐府制度、乐府官署、音乐发展整体水平、乐器、乐工、歌舞艺人等多种要素的关系入手所做的研究,其实也是立足大文学史观的一种大文学史研究。《大文学史》对魏晋南北朝文学的重新梳理,是理解这一时期的歌诗特点的重要前提。《魏晋南北朝歌诗研究》则从歌诗这一文体出发,对《大文学史》做了重要的补充。二者都体现了立足民族文化本位、回归中国文学实际的若干思考。


对前人乐府歌诗研究的深化和推进

石飞飞:着眼于中西方文学观的差异,请您谈谈这项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和意义。近期在这项研究中有什么设想?

刘怀荣:西方纯文学观与中国文学实际之间有着诸多龃龉之处,像歌诗这样与音乐、表演、消费密切相关的文学样式,仅仅从纯文学的角度是很难准确揭示其发展规律的。这项成果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乐府歌诗的研究有一定的深化和推进。一是对以往被忽略的相关问题提出了一家之言,具有一定开创性,对于魏晋南北朝时期诗歌研究、汉唐歌诗研究及后代说唱文学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参考价值;二是揭示出仅重文本的研究所难以反映的一些重要问题,从而弥补了以往研究的不足,因而对魏晋南北朝文学的发展提出了一些新观点;三是对具有民族化特点的中国诗歌理论的建构,及对20世纪以来从西方舶来的文学观念的重新思考,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我今年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魏晋南北朝乐府歌诗表演及文体综论”有幸获得立项。下一步,课题组会对这一论题做深入探讨,争取在乐府歌诗的表演和传播、乐府歌诗的文体特征及其与其他文体的关系、乐工和歌舞艺人等典型专题和个案研究方面,能有新的突破。


(原文刊发于《中国海洋大学报》2020年11月5日第4版)


                                                   供稿:石飞飞

编辑:丁涵 陈岩琪